11月16日,家住西鄉(xiāng)縣的王女士在陌陌APP上認識一男子,并添加其為微信好友,后一直在微信上相互聊天,該男子每天對王女士噓寒問暖,逐漸獲取了她的信任。
隨著兩人交流感情加深,確立了男女朋友關系,在聊天中該男子向王女士透露自己是銀行的工作人員,給王女士推薦網上投資理財并稱有內部渠道可以幫王女士輕松賺錢,同時向其發(fā)送一條鏈接,進入了一個叫“銘豐國際”APP的頁面。
在對方的誘導下注冊了“銘豐國際”APP并填寫個人信息,在該男子的誘導和操作指引下先嘗試往客服指定的銀行賬戶上充值了1萬元,不久后扣除220元的手續(xù)費外,提現到銀行卡里的余額是10780元,隨后在對方的誘導下,賺取盈利的王女士不斷加大投資,多次投注,當王女士準備提現時卻發(fā)現無法提現,王女士便詢問平臺客服,對方以賬戶流水不足,還需要交80多萬的稅等各種理由,讓王女士繼續(xù)充值。
當王女士再次聯系該男子時卻聯系不上對方,王女士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被騙金額高達47萬元。
詐騙手法:
詐騙分子首先通過網絡社交工具(QQ、微信、陌陌、抖音、soul等)、短信、網頁上發(fā)布推廣股票、外匯、期貨、虛擬貨幣等投資理財的信息。
被害人主動聯系詐騙分子或者詐騙分子主動加被害人為好友后(與被害人交友、確定男女朋友關系、婚戀等方式)將投資理財網站或APP發(fā)送給受害人,謊稱能輕松賺錢、有內幕消息、有網站漏洞、或者謊稱自己為職業(yè)投資顧問、證券經理等,誘導被害人在詐騙分子提供的虛假網站、APP投資。
被害人在投入大量資金后,發(fā)現無法提現或者全部虧損。在與對方交涉時,發(fā)現對方將自己拉黑或者失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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