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洋縣謝村鎮(zhèn)秋廟村李全軍家的場院里一塊端懸的法徽在陽光下閃閃,“巡回審判”的橫幅在法徽的映印下顯得格外鮮艷,一場因民間借貸引發(fā)的庭審活動正在進行。
2009年及2010年李全軍家因發(fā)展家庭經(jīng)濟所需從陶天玉處分別借款10000元和25000元。并向陶天玉出具了借條,但十余年過去了,因經(jīng)濟困難李全軍家至今未向原告償還。
原告陶天玉遂將李全軍及其妻子、兒子均起訴至洋縣法院,要求其支付借款本金35000元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考慮到原、被告均系上村下鄰關系,且原告身患疾病不便出庭,李全軍和妻子因家里農(nóng)活抽不開身,主審法官遂采取巡回審判的方式進行。
為了達到庭審一次,教育一片的目的,主審法官又邀請了秋廟村村支書、調(diào)解主任以及村兩委干部等人參加庭審。庭審中又引來了周邊多名群眾的旁聽。
在當天的巡回庭審過程中,原、被告就借款的真實性、利息償還等事實展開了充分的辯論。在查清事實、確定雙方爭議焦點后,巡回審判庭當庭主持雙方進行了調(diào)解。
在審判法官及在場的村干部和群眾共同努力下,雙方當場達成了調(diào)解協(xié)議,由被告王成英分期履行完畢。一場鄰里熟人間因借貸引發(fā)的經(jīng)濟糾紛得以圓滿結(jié)案。
在場群眾及村干部紛紛對洋縣法院務實、親民的工作方法和態(tài)度表示稱贊,并不時傳來陣陣贊譽聲。
洋縣法院將巡回審判搬到群眾的家門口,通過就地審判、就地解決群眾的法律問題,一方面讓群眾更多的了解司法審判,從而信任司法;另一方面讓群眾少跑路,方便群眾訴訟。將司法的溫暖帶到群眾中去,將法律的公平、正義帶到千家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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