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將于6月7日至8日舉行,全市中考將于6月18日至20日舉行。為嚴密防范各類“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飄物違法違規(guī)飛行,確保中、高考期間全市社會公共安全,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公安機關要求,現(xiàn)將中、高考期間“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飄物管控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管控對象
本通告所稱“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飄物是指:飛行高度低、飛行時速慢、雷達反射面積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無人機、穿越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升空物體。
二、管控區(qū)域及時間段
漢中市行政區(qū)域全境范圍,6月7日8時至6月20日20時
三、管控措施
1、在上述管控區(qū)域和時段內(nèi),禁止除應急救援、警務執(zhí)勤等特殊飛行任務外的其他一切“低慢小”航空器飛行和空飄物施放。
2、涉及重大緊急等特殊飛行任務和相關空飄物施放的,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安保工作要求,經(jīng)屬地公安機關和民航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按批準計劃組織實施。
3、在管控期間,公安機關將啟用反制設備,對違法違規(guī)飛行的“低慢小”航空器進行反制處置,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行為人自負。同時由相關部門對違法飛行行為依法懲處,情節(jié)嚴重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請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予以理解支持,同時積極舉報違規(guī)飛行行為。舉報電話:110
漢中市公安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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