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縣一女子“妮妮”(化名),以借用電動車鑰匙、挖耳勺、工作服等為由,將所借鑰匙串帶走進行偷配,復(fù)制多名朋友家的進戶門鑰匙,并利用自己熟悉朋友生活作息、上班時間等便利,趁朋友家中無人之機,入戶盜竊他人黃金首飾及現(xiàn)金,黃金首飾銷贓后所得及盜竊現(xiàn)金均被“妮妮”日常揮霍。盜竊財物中被物價中心作出價格認定的16件黃金首飾價值46783元。案發(fā)后,“妮妮”的丈夫已向多名被害人進行退賠并取得了諒解。日前,“妮妮”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良好的社會信用是經(jīng)濟社會健康發(fā)展的前提,是每個社會成員立足于社會的必要條件。建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需要以作為個體的社會成員之間的相互誠信為基礎(chǔ)。本案中的“妮妮”利用朋友對其的信任,偷配鑰匙入戶盜竊他人財物,不僅觸犯法律受到刑事處罰,也對人與人之間基本的誠信造成了巨大的沖擊。對于“妮妮”,不僅要認真悔罪,更應(yīng)該對自己朋友造成的心理傷害好好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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