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洋縣公安局所接一事主王某報警稱,其因生意需要周轉資金,于6月3日中午在某貸款平臺上申請貸款2萬元,當日下午其接到陌生人來電,對方稱王某的貸款申請已被通過,可以貸款3萬元,并讓王某添加“客服”QQ號。
事主添加對方為QQ好友后,按照對方要求將簽好字、按好指紋的貸款合同及姓名、銀行卡號發(fā)送給對方,隨即,“客服”稱需要先買一份3000元的保險,王某轉賬后,“客服”又稱王某的銀行流水不夠,需要交納1.5萬元保證金,后期一并返還。
王某再次轉賬后,“客服”稱流水只驗證了90%,還需要3.5萬元才能提升到100%,如果不打款的話,不但前面的錢無法退還,對方還將起訴王某,將賬戶凍結。王某轉賬3.5萬元后,對方稱系統(tǒng)里只有一張15萬元的支票,要其繼續(xù)轉賬4.7萬元,這下王某恍然大悟自己被騙5.3萬元。
騙分子通過網(wǎng)絡、電話、短信等方式發(fā)布虛假貸款、代辦信用卡、信用提額、消除征信等信息,抓住被害人“急用錢”心理,以需要交納保證金、手續(xù)費、驗資等方式,騙取事主直接通過各種支付渠道匯款,或利用釣魚網(wǎng)站套取事主的各類賬戶、密碼等信息后,直接轉賬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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