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西鄉(xiāng)縣教育體育局發(fā)布《西鄉(xiāng)縣2020年城區(qū)公辦中小學招生辦法公示》。
為嚴格控制“大班額、大校額”,按照漢中市教育局《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要求,起始年級班額小學不得超過45人,初中不超過50人。
一、城區(qū)小學一年級學區(qū)
按照“戶籍登記為主、住房登記為輔、就業(yè)經營為補充”和年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原則,按照戶口為第一梯度,房產證為第二梯度,特殊群體為第三梯度進行招生;若學校還有空余學位,解決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等人員子女就學。
具體招生安排如下:
(一)戶口在學區(qū)內學生入學
城北小學:城內街社區(qū)(3、4、5、6、8、10組),進站路社區(qū)(不含3組),附溪村,北壩社區(qū)。
東關小學:東關社區(qū),前鋒社區(qū),南關社區(qū)(1、2、3、4、5、12組),城內街社區(qū)(7、9組)。
蓮花小學:蓮花社區(qū),鹿齡社區(qū),進站路社區(qū)(3組),西關社區(qū)(9、10、12、13組),結友社區(qū)(1組)。
金牛小學:西關社區(qū)(1至8組、11組),結友社區(qū)(不含1組),南關社區(qū)(6、7、8、9、10、11組),城內街社區(qū)(1、2組),西關社區(qū)(14組、城北戶口或城北散戶)。
城北街道辦事處中心學校:二里社區(qū),十里村,古元村,棗園村,余家山村,橋房村。
城北小學四河分校:四季河村,青龍村,喬山村。
城南街道辦事處中心學校:戶口或房產在東渡社區(qū),水東村,五星村。
城南街道辦事處葛石小學(金牛小學葛石分校):戶口或房產在葛石社區(qū),五渠村,中渡村,和平社區(qū),橋房村,牧馬河以南的住宅小區(qū)。
縣移民辦審核通過的北合佳苑、云盤人家搬遷安置戶子女,由縣教體局安排城區(qū)學校入學。
(二)購房戶、招商引資等子女入學
城北小學:東至城東東一路以西,南至北馬路以北,西至進站路以東,北至陽安鐵路以南片區(qū)。
東關小學:東至東渡大橋以西,南至河濱路以北,西至商業(yè)步行街(南大街-河濱公園西路)以東,北至北馬路以南片區(qū)。
蓮花小學:東至進站路以西,南至北馬路以北,西至櫻花大道以東,北至陽安鐵路以南片區(qū)。
金牛小學:東至商業(yè)步行街(南大街-河濱公園西路)以西,南至河濱路以北,西至櫻花大道(濱江華庭)以東,北至北馬路以南片區(qū)。
城北街道辦事處中心學校:東至櫻花大道(濱江華庭)以西,南至河濱路以北。
城北小學四河分校:南至北馬路以北,西至城東東一路以東。
金牛小學葛石分校:工業(yè)園區(qū)、物流園區(qū)。
有關說明:
A.第一梯度(戶口):凡符合新生入學規(guī)定的適齡兒童少年,按規(guī)定在戶籍所在地就近登記入學。
B.第二梯度(購房戶)需提供以下證明:
房產證(不動產登記證)或購房合同及交款發(fā)票(正式發(fā)票,不是收據)、房產開發(fā)公司出具的房款交清證明;戶口本,學生和房產證上房屋所有人必須在同一個戶口本上。
C.第三梯度(特殊群體)需提供以下證明:
軍轉及隨軍人員:部隊出具證明;
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公安局出具證明;
消防救援人員:消防部隊出具證明;
援藏援疆干部:當地政府出具證明;
外地投資商:縣經濟合作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
父母工作調動:工作單位出具證明;
移民搬遷安置戶(北合佳苑、云盤人家):縣移民辦審核。
D.第四梯度(進城務工人員子女)需提供以下證明:
學生戶口本;學生父母從業(yè)證明或用工合同;公安部門辦理的居住證,租房合同或其他相應的證明(必須經房屋所在村或社區(qū)審核)。
西鄉(xiāng)縣循環(huán)經濟產業(yè)園區(qū)務工人員持園區(qū)管理委員會出具的務工證明,其子女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生。
(三)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等其他類適齡兒童入學
城北小學、東關小學、金牛小學和蓮花小學在招收完學區(qū)內第一、第二、第三梯度學生后,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情況,若有空余學位,解決第四梯度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等其他類適齡兒童入學;若無空余學位,由縣教體局安排在城北街道辦事處中心學校、城北小學四河分校和城南街道辦事處葛石小學(金牛小學葛石分校)入學。
二、城區(qū)初中七年級學區(qū)
按照畢業(yè)學校,采用對口直升方式招生。
(一)學區(qū)內學生入學
西鄉(xiāng)三中:東關小學、城北小學(按學生志愿)、金牛小學六年級畢業(yè)生。
西鄉(xiāng)五中:蓮花小學、城北街道辦事處中心校、四河小學、城北小學(按學生志愿)、子午中心校六年級畢業(yè)生。
城北小學六年級畢業(yè)生由城北小學組織學生家長填寫入學摸底表,三中、五中依據入學摸底表和花名冊填寫錄取通知書,學生持錄取通知書到相應學校報名入學。
城北小學六年級畢業(yè)生由城北小學組織學生家長填寫入學摸底表,西鄉(xiāng)三中、西鄉(xiāng)五中依據入學摸底表和花名冊填寫錄取通知書,學生持錄取通知書到相應學校報名入學。
(二)城區(qū)戶籍學生回縣入學
城區(qū)戶籍學生在外地畢業(yè)回縣就讀七年級的,持戶口本、小學畢業(yè)證和學籍檔案在縣教體局基教股登記后,由縣教體局安排就近入學。
(三)特殊群體入學
軍轉及隨軍人員、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員、援藏援疆干部、外地投資商、父母工作調動、移民搬遷安置戶等特殊群體入學,按城區(qū)小學一年級招生要求,出具相關證明,由教體局統(tǒng)一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
(四)進城務工人員、購房等子女入學
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需同時提供以下證明:
學生戶口本;學生父母從業(yè)證明或用工合同;公安部門辦理的居住證,租房合同(必須經房屋所在村或社區(qū)審核)或房產證等其它相應證明。
由縣教體局安排在西鄉(xiāng)四中或西鄉(xiāng)六中入學。
三、招生時間
(一)城區(qū)小學一年級招生
1.7月27日—31日,符合第一梯度、第二梯度、第三梯度招生對象的學生,在家長的帶領下,持戶口簿(第一梯度)或房產證(第二梯度)和相關印證材料(第三梯度)到對應學區(qū)小學審驗資料,學校保留符合條件的學生證明材料原件。
2.8月4日—7日,符合進城務工等其他人員子女(第四梯度),在家長的帶領下,持學生戶口本;學生父母從業(yè)證明或用工合同;公安部門辦理的居住證、租房合同或其他相應的證明,到對應申請入學的小學審驗資料。
3.8月10日—12日,各招生學校發(fā)放學生錄取通知書,退還學生證明材料原件。
4.2020年秋季開學時,家長憑城區(qū)小學發(fā)放的錄取通知書到對應的小學給學生報名。
(二)城區(qū)初中七年級招生
按照2020年秋季開學報到時間到對口學校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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